外籍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
周巧玲整理(新竹市青草湖、風城、香山社區大學國科會研究員)
2006/01/14
書籍基本資料
- 作者:內政部編著
- 書名:外籍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
- 出版社:內政部
- 出版地:台北市
- 出版日期:2003年9月
序
目前在我國的外籍配偶已達十萬餘人,對於這些異國通婚而來臺生活者,鑑於他們不僅與國人共同生活,也共同負擔家計與教養下一代的責任,政府有責任協助輔導外籍配偶早日融入我國生活環境,與國人共組美滿家庭,避免因適應不良而衍生各種家庭與社會問題。
本部經訂頒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畫,督導各地方政府共同辦理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班,並協助民間團體辦理相關活動,另已拍攝完成「臺灣外籍媳婦圓夢之路」供各界參用。為解決外籍配偶語言溝通障礙問題,本部自本(九十二)年四月廿二日起建置「0八00─0八八─八八五─外籍配偶保護諮詢專線」,設置英文、越南、印尼、泰國、柬埔寨等五國外語人力,分時段提供有關家庭暴力、性侵害防治及兒童少年保護相關資訊,以暢通外籍配偶諮詢求助管道。
另行政院衛生署將外籍配偶之生育及優生保健服務列為重點工作,各鄉(鎮、市、區)衛生所對於外籍配偶採逐一訪視及建卡照護管理,並視特殊需求個案予以收案管理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放寬規定,外籍配偶得在臺申請工作,並得轉換雇主及工作,不受工作類別限制、免健康檢查及免繳就業安定費等措施。教育部業請地方政府推動轄區內外籍配偶相關教育計畫,將不識字外籍配偶納入辦理「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」,並可就讀補習或進修學校。
外籍配偶因語言文化、生活方式、社會制度等與國人均有差異,為提供外籍配偶在臺期間日常生活資訊,本部特蒐集相關資訊,編撰本簡冊,共分為八大篇及附錄:第一篇簽證、入出國,第二篇停留、居留、永久居留,第三篇國籍、戶籍,第四篇社會福利與人生安全,第五篇衛生,第六篇教育,第七篇生活,第八篇財稅,主要以問答方式援引法令依據、申請資格或程序、申請條件及應備文件,俾供外籍配偶參考應用,協助其解決在臺生活適應相關問題。
余政憲謹識,九十二年九月
中文版目錄
一、簽證、入出國篇
- 問題一:外籍配偶來台,應如何辦理停留簽證?
- 問題二:外籍配偶來台,應如何辦理居留簽證?
- 問題三:外籍配偶在台,應如何辦理停留簽證延期?
- 問題四:持有外籍居留證之外籍配偶,如何辦理重入國許可?
- 問題五:外籍配偶在台逾期居(停)留,應如何辦理出國手續?
- 問題六:如何申請外國護照遺失紀錄證明?
二、停留、居留、永久居留篇
- 問題七:外籍配偶應如何辦理外僑居留證或居留證延期?
- 問題八:外籍配偶來台,應如何辦理永久居留?
- 問題九:外籍配偶居留地址變更,應如何辦理登記?
- 問題十:外籍配偶如因國人配偶死亡或離婚,可否繼續居留?
- 問題十一:外籍配偶如何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?
三、國籍、戶籍篇
- 問題十二:外籍配偶應如何申請歸化我國國籍?
- 問題十三:外籍配偶與國人結婚申請歸化者,其前與外籍人士所生未成年子女,應如何申請歸化我國國籍?
- 問題十四:外籍配偶與國人結婚,如何申辦結婚登記?
- 問題十五:外籍配偶與國人離婚,如何申辦離婚登記?
- 問題十六:外籍配偶與國人結婚所生子女,如何申報出生登記?
四、社會福利與人身安全篇
- 問題十七:外籍配偶如何申請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?
- 問題十八:外籍配偶遭受家庭暴力,被害人如何申請保護令?
- 問題十九:外籍配偶遭受性侵害,被害人可向何處求助?如何請求協助?
五、衛生篇
- 問題二十:外籍配偶如何加入全民健康保險?
- 問題二一:外籍配偶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享有那些醫療服務?
- 問題二二:外籍配偶從那裡可獲得優生及生育保健服務相關資訊?
- 問題二三:常用避孕方法有那些?
- 問題二四:何謂子宮頸抹片檢查?
- 問題二五:如發現家中孩子發展比同年齡之小朋友來得遲緩時,如何尋求醫療資源?
- 問題二六:外籍配偶如何避免產下愛滋寶寶?
- 問題二七:若有心理或情緒問題可向誰尋求協助?
- 問題二八:有藥物濫用相關問題可從何處獲得資訊?應該去那裡求助?
六、教育篇
- 問題二九:外籍配偶如何參加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?
- 問題三十:外籍配偶如何申辦學歷採認?
- 問題三一:外籍配偶如何參加「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」?
- 問題三二:外籍配偶如何參加終身學習教育?
七、生活篇
- 問題三三:外籍配偶在國境內工作,是否須申請許可?
- 問題三四:外籍配偶在臺,是否可參加職業訓練?
- 問題三五:外籍配偶如何報考本國汽(機)車駕照?
- 問題三六:如何參加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班?
八、財稅篇
- 問題三七:外籍配偶應如何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?
- 問題三八:外籍配偶死亡應如何申報繳納遺產稅或贈與稅?
- 問題三九:外籍人士能否在證券商開立投資帳戶買賣有價證券?
- 問題四十:外籍配偶如何開設銀行存款帳戶?
九、附表
- 附表一: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其辦事處電話及地址
- 附表二:外事警察單位電話及地址
- 附表三:外籍配偶申請入出境承辦單位電話及地址
- 附表四: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民政局戶政科(課)電話及地址
- 附表五: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社會局(科、課)電話及地址
- 附表六: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電話及地址
- 附表七: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衛生局電話及地址
- 附表八:中央健康保險局暨各分局電話及地址
- 附表九:行政院衛生署指定遺傳諮詢中心電話及地址
- 附表十:藥物濫用諮詢及輔導機構
- 附表十一: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成人基本教育服務電話及地址
- 附表十二: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家庭教育中心服務電話及地址
- 附表十三:行政院勞委會職業訓練局及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勞工主管單位電話及地址
- 附表十四:行政院勞委會職業訓練局及各地就業服務中心及所屬就業服務站(台)電話及地址
- 附表十五:全國各地公共職訓中心電話及地址
- 附表十六: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單位電話及地址
- 附表十七: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承辦單位電話及地址
- 附表十八:各國航空公司電話
- 附表十九:各國駐華機關電話及地址
- 附表二十:外籍配偶結婚歸化我國國籍至定居設籍之流程表